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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-2020年度冬季供暖公告

栏目:供热服务 更新:2019/8/30 9:54:07 来源: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300次浏览

尊敬的热用户:

      感谢您对恒源热力集中供热工作的大力支持!目前,我公司已完成辖区内供暖设施的检修、维护等任务,将从2019年9月1日开始收取2019--2020年度采暖费,为确保城区集中供热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收费标准

按照临沂市物价局(临价格发【2015】111号文)的交费标准:“居民用热价格为23元∕㎡(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),非居民用热价格为34元∕㎡(按建筑面积计价)”执行。


收费办法

  

缴费时间

 9月1日-10月20日;未按合同规定交费的,我公司保留对用户停止供暖的权利,并于11月20日后每天加收5‰的违约金。

缴费方式

    (注:1、中国银行窗口暂不支持响河屯热用户缴费;2、兰山政务大厅不办理现金业务。)

缴费注意事项

①用户供热编号是热用户唯一交费编号,请各用户对交费编号进行妥善保管记录(查询交费编码方式:通过恒源热力各网点客服中心窗口查询或拨打恒源热力客服热线 8156207查询)

②往年报停供暖的用户今冬如需供暖,需到热力公司客服中心窗口交费或网上交费后及时拨打服务热线8156207进行登记开阀,我公司将尽快安排人员开通供暖。因用户交费后未进行登记的用户,造成未按时供暖的由用户负责。

③根据《山东省供热条例》规定:采暖期内私自接通或恶意欠费的用户,除全额交纳热费外,并对个人处以200-1000元罚款,单位用户可以处1万元-5万元罚款;性质恶劣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。


报停业务办理

报停时间

      自每年9月1日至当年10月10日止。

报停注意事项

报停的用户,必须在10月10日前报停并确认断开用热系统与供热系统的连接。报停期限仅限本采暖期,次年开、停需重新申请。未在期限内申请报停的视为正常用暖,需交纳全额热费。供热公司片区工作人员对报停用户进行验收确认后,将数据输入收费管理软件,并在小区内公示,欢迎广大热用户进行监督举报。

已经申请报停的用户需对家中用热设施定期检查,出现跑冒滴漏(内)时请及时维修更换,以免家中无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。


低保、特困办理

低保、特困用户请在本年度10月30日前携带低保证、特困证、房权证、身份证,到恒源客户服务中心、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恒源热力窗口办理相关手续。


供热系统注水试压、正式供暖时间

管网注水、打压

每年的10月份开始,我公司将陆续对供热管网进行注水、打压,请热用户及时关注所在小区的通知公告栏、单元门、传达室等处张贴的注水、打压通知,用户如需维修、更换室内采暖设施或长时间家中无人,请关闭入户阀门,使之与主管网隔断,并按通知时间要求家中留人。因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责任自负。

供热时间

我市规定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0日至次年的3月20日。根据气候变化,我公司将按市政府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,以具体公告时间为准。


1.恒源热力客户服务中心收费大厅:

   电话:0539-8156207  

   地址:金雀山路110号(金雀山路与商城路交汇处)

2.兰山区政务大厅:

   地址:金雀山路83号(原临沂市公安局)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8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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